目前已经得到认可的是,环境因素(主要是紫外线照射)是黑色素瘤的危险因素。上世纪70年代人们就已经认识到家族聚集的遗传性结构不良痣(又称为B-K综合征、结构不良痣综合征或家族不典型多重黑痣和黑色素瘤综合征)与黑色素瘤的关系。近年来科学家在寻找黑色素瘤易感基因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遗传易感性
多个基因已经被发现与黑色素瘤的发生及发展相关。这些基因突变导致功能的缺失,很可能与黑色素瘤的发生相关。
紫外线
紫外线照射是黑色素瘤及其他皮肤癌共同的病因。最具危害性的紫外线是UV-B射线,其波长~nm,但波长~40m的UV-A射线也很有可能具有致癌潜能。总之,皮肤癌的发病率在增高,其原因很可能是人们接受了过多的太阳照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由于臭氧层消耗导致大气层阻挡紫外线辐射的能力下降。
长期和间断照射
皮肤癌的类型与太阳照射的类型相关。几乎所有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鳞癌都发生在长期照射的部位,如头、颈和手。这些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的发病率与太阳照射的累积性有明显的关联性。
另一方面,间断的太阳照射是大多数黑色素瘤很重要的因素。许多研究已经表明:儿童期的太阳照射,尤其是太阳照射后引起的疱性烧灼伤是黑色素瘤的一个主要危险因素。有研究显示室内工人黑色素瘤发病比室外工人高,而且大部分情况下是发生在身体仅仅偶尔接触太阳辐射的部位。
上述规律的一个例外就是雀斑痣型黑色素瘤,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一样,经常发生在长期太阳照射及光化学损伤明显的老年患者的头颈部。黑色素瘤很少发生于从未接受过太阳照射的皮肤表面。
肤色类型及发色
并不是每个人患皮肤癌的几率均等,黑人的黑色素瘤发病危险比白人低,而在白人中间,黑色素瘤经常发生于那些浅肤色、浅发色的人,这些人更容易被晒伤或者从未或很少晒黑。
典型的痣
典型的痣或者说良性痣,也称为色素痣,通常比较小,直径不到6mm,圆形,均一的褐色或棕褐色,形状对称。通常突出于皮肤表面,这刚好与雀斑相反。色素痣如果过多,通常认为多于25~50个,会增加患黑色素瘤的危险:这些病人通常也是浅肤色、浅发色的,容易晒伤,很少晒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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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痣
也就是临床意义上的非典型痣,或者称为结构不良痣,通常比较大,直径超过6mm,形状不规则,表面凹凸不平,褐色或棕褐色,其间可以夹杂着许多别的颜色。至少5%的美国白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非典型痣。健康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非典型痣,其一生发展成黑色素瘤的几率是6%,但如果合并黑色素瘤家族史,则其几率就会上升到%。
一些非典型痣可以恶变为黑色素瘤,即使切除每个非典型痣,身体其他部位的健康皮肤仍有患黑色素瘤的风险。除非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遗传学检查来发现最高危的非典型痣患者,否则每个非典型痣患者都要密切随访,尤其是那些具有黑色素瘤家族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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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先天性痣
先天性痣是指出生时就有的色素病变,而不是出生数月或数年发展而来的。在这些先天性痣中,只有那些非常少见的直径大于20cm的巨大痣,才被定义为黑色素瘤的癌前病变。这些病变通常在患者不到10岁的时候就发展成为黑色素瘤。无论何时能达到整形效果,巨大的先天性痣应该在儿童的早期给予手术切除。如果即使是分步切除也不可能完整切除的话,建议密切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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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盛锡楠《谁会被晒“黑”?谈黑色素瘤的主要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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