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平遥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交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建设“大美古城、小康平遥、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交通管理辅警。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人员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特制订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非公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热爱交通管理事业,具备履行交通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2、平遥县户籍,男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年8月日后出生),身高70cm(含)以上。
3、退伍军人要求高中学历;警校毕业生要求全日制大专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74号)规定的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年7月28日至3日到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层04室报名。
联系-
2、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平遥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交通管理辅警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全面。
3、①退伍军人由本人携带报名表份、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份,近期红底免冠同底板寸照片3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份,现场报名。②警校及非公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由本人携带报名表份、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份,近期红底免冠同底板寸照片3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份,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民政局、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共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五个环节。
、笔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参考科一、科四)》中常识性内容(总分00分)。
笔试时间:年8月日下午3:00-5:00
笔试地点:职业技术学院(职中)阶梯教室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45名参加面试,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实施监督,面试内容包括仪表举止、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基本法律知识等,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8月2日下午3:00。
3、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35名参加体能测试,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能测试机会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由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聘请专人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实施监督。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选择其中两项测试项目,即:0米×4往返跑、米跑,各占2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平遥县招聘合同制交通管理辅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当场公布成绩。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取前30名参加体检。
体检由平遥县公医院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实施监督。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74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74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办公室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遥政府网、平遥警事(pyjs0)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口吃,嗓音明显沙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莎,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
第三十八条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喧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四十五条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七条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文章来源:平遥警事
图文编辑: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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